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王春霞 發自北京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10月23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開端,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也關乎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穩定。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法治成果,是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體現,也是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法治保障。

法律明確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內容和方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國家機關、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同時,規定家庭教育工作機制,國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舉措,學校等社會力量對家庭教育的協同任務等。

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合,積極參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阻礙另一方實施家庭教育。

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指導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家庭教育促進法注重發揮婦聯獨特作用,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并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家庭教育的日常事務。同時,明確規定婦女聯合會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通過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社區家長學校、文明家庭建設等多種渠道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