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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
午托服務不收取管理費
傍晚課后服務和晚自習服務
收費標準為2元/生·課時
有條件的學校可將課后服務
適當擴大到周末和節假日
收費標準為4元/生·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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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
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網
發布最新通知
事關福州課后服務收費標準!
福州市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及我市“雙減”工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后服務對象、項目和內容
(一)服務對象。課后服務對象為福州市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正常放學后自愿申請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
(二)服務項目。服務項目分為午托服務、傍晚課后服務和晚自習。有條件的學校可將課后服務適當擴大到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對有需求的學生進行興趣特長培養。課后服務標準課時時長為每課時40分鐘福州家庭教育指導師培訓機構,實際時長不足標準課時時長的,課時按比例折算,課間休息不少于10分鐘。
(三)服務內容。課后服務內容由教育部門具體實施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一校一案”制定課后服務具體實施方案,每學期公布“菜單式”課后服務項目和內容。充分用好課后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為學有余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不得利用課后服務時間講授新課。要結合學校優勢特色、學生需求,開展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并保障學生每日1小時體育鍛煉。
二、課后服務收費標準
(一)午托服務。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收取午托管理費。
(二)傍晚課后服務。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傍晚課后服務的收費標準為2元/生·課時。
(三)晚自習服務。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晚自習服務的收費標準為2元/生·課時。
(四)其他情形
1.周末、節假日課后服務。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課后服務擴大到周末和節假日,對有需求的學生進行興趣特長培養的,收費標準為4元/生·課時。
2.寄宿生課后服務。福州市市屬、在榕省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向寄宿生收取學習日課后服務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課后服務。對家庭經濟困難自愿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經家長申請,學校審核認定后可適當減免課后服務費;對建檔立卡、低保對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律免收課后服務費。
三、相關要求
(一)堅持自愿和非營利性原則。課后服務必須堅持自愿和公益非營利性原則,開展課后服務的學校要充分征求學生家長的意見建議,主動向家長公開課后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收費標準、雙方職責等有關事項,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長提出申請進行報名登記,經審核同意后,統一組織實施福州家庭教育指導師培訓機構,嚴禁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統一參加課后服務并收取費用。
(二)加強收費資金管理。課后服務收費采取按學期據實收取(每月按22天、每學期按4.5個月計算),不得跨學期收取。學期初一次性收費后,學期末根據實際參加的月份數結算,不足半個月的,按照半個月收費,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收費。退費金額期末直接退還學生。課后服務收費按規定應進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主要用于參與課后服務教師、相關人員的補助以及與課后服務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嚴禁學校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福州家庭教育指導師培訓機構,嚴禁截留、挪用和擠占課后服務費。
(三)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開展課后服務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課后服務內容、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減免規定和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在學校公示欄、校園網等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并于每學期期末向家長主動公示課后服務的收支情況。每學年結束后一個月內,學校須將本學年課后服務工作開展情況、收費政策執行、收支等情況,分別報送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開學起執行,有效期五年。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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