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拜讀了《家庭教育》一書,覺得很有感觸,書中的內容廣泛而又平易近人,沒有一般教育理論那么高深,很容易被接受進而產生共鳴。

陳鶴琴先生說:“小孩子生來是無知無識的,不知什么是好,什么是壞。他的一舉一動可說一方面受遺傳的影響,一方面受環境的約束,受教育的支配。小的時候,環境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教養中最重要的因素,恐怕也是父母。”于是,先生指出小孩子的“知識之豐富,思想之發展與否,良好習慣之養成與否,家庭教育實應負完全的責任。”作為一個母親,我對此觀點十分認可,特別是以下幾個觀點對我很有啟發:

一、把握好“愛孩子”和“管孩子”之間的度

不管該書發行所處的年代還是現在,過分溺愛和專制式的嚴厲管教始終是兩種普遍存在的錯誤態度和做法。前者是對孩子無原則的愛,它有損于孩子的身心發展,因而他強調“對子女要愛護,但絕不要溺愛”。當看到有些父母代孩子做孩子自己能夠而且應該做的事情的現象,他指出家長的責任是幫助孩子生活、自立和做人,而不是代孩子“吃苦”,因此提出活教育中的兩個原則“凡是孩子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凡是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自己想”。同時,他也指出,家庭教育中的專制式的嚴厲管教方法也是不可取的,這種管教方法的后果只能是摧殘兒童的創造力,束縛兒童的思想。先生主張家庭教育要民主化,父母要平等對待小孩,尊重小孩的人格。

他特別強調“做父親的應當同小孩作伴侶”,認為這是家庭教育民主化的一個表現。他認為父子作伴游戲的好處很多,既可以溝通父子間的情感,增加家庭中的天倫之樂,又可以利用作伴機會教育孩子,還可以發現孩子不好的行為和思想,及時加以糾正。

二、孩子是父母的鏡子

陳鶴琴多次告誡家長:“做父母的教養子女第一條原則,就是要尊重‘以身作則’這條原則”。在嬰幼兒期,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都直接或間接影響小孩;即使進了幼兒園,老師和父母對于小孩子具有平均的力量,但由于兒童與父母相親的愛力深,相處時間長,他們對兒童的影響仍然特別大,往往兒童在學校所受到的一些好的教育,卻抵擋不住家庭環境的影響。因此,做父母的必須處處以身作則。教育孩子其實也是家長的自我教育,自我成長的過程。為了教育孩子,我們應該盡可能地放棄無規律的生活,隨時檢點自己的言行。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