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萍家庭教育 最高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發布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做深做實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韓飏)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今天聯合發布第二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本批6件案例集中呈現了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聯合婦聯、關工委深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為各地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推動相關制度機制健全完善。
在典型案例“徐某某、武某某介紹賣淫、強迫賣淫案”中,2021年7月,徐某某伙同年僅16歲的武某某曹萍家庭教育,先后兩次介紹陳某某到山東青州從事賣淫活動。同年7月下旬,在陳某某非自愿的情況下,徐某某、武某某強迫陳某某繼續賣淫。
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檢察院以介紹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對徐某某、武某某分案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徐某某因犯介紹賣淫罪、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武某某因犯罪時為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較小,具有自首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青州市人民檢察院經查發現,武某某在其弟弟出生前,與家人關系融洽。弟弟出生后,武某某父母忽略了對武某某的教育和陪伴,武某某心理落差大。武某某涉案后,其父親“吼叫式”溝通方式讓兩人關系更加緊張。
青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其父母進行訓誡并發出《督促監護令》曹萍家庭教育,與市婦聯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并聘請武某某所在村兒童主任作為武某某家庭的家庭教育聯絡員。經過持續不斷的指導幫助,武某某父母深度反思了其教育方式的不當之處,親子關系日趨融洽。武某某態度徹底轉變,認罪悔罪并向被害人真誠道歉。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農村偏遠地區家庭存在的教育問題,青州市人民檢察院撰寫了《農村偏遠地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狀況調查報告》,呈報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并廣泛借助社會力量,推動建立農村偏遠地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社會支持體系。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曹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傳統“家事”上升為重要的“國事”,對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的職責作用作出了明確規定。在辦案中,檢察機關應主動評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狀況,聯合相關部門針對性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過程中,要動態評估家庭教育指導效果,根據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動態調整家庭教育指導方案,確保實效。
這位負責人建議,針對類案背后反映出的農村地區家庭教育指導力量薄弱的問題,要立足職能,聯合婦聯、共青團、關工委等專業力量,夯實農村偏遠地區的家庭教育指導基礎,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會支持體系。
此外,該批典型案例中還有很多具有借鑒價值的經驗做法:檢察機關通過改變監護人教育方式來推動孩子轉變,重塑家庭支持體系;在辦理監護侵害案件、對待“問題父母”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與監護人家庭教育指導相結合,提高罪錯未成年人矯治成效;通過家庭教育指導助力探望難題破解,不讓孩子成為父母復雜關系中的“夾心人”等。
據悉,自第一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發布以來,各地檢察機關、婦聯、關工委借鑒有益經驗,不斷深化合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共同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做深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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