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下稱家庭教育促進法)出臺后,本報一直在持續關注。11月3日,以《每天陪娃多長時間才算“加強陪伴”》為題,本報梳理了濟南家長們對相關法條的困惑,并邀請業內人士給予了一些實操方法。稿件見報后,更多家長通過本報表達他們對該法的看法,不少家長還給出了不錯的建設性想法。

家庭教育心理師_影響心理健康的家庭因素_中國心理學會注冊心理師

濟南匯文實驗學校家長參加“靜距離”家庭教育公益講座。(照片由學校提供)

孕期學家庭教育

看夠多少書才算合格

在記者采訪中家庭教育心理師,不少家長都提到了這樣的問題:他們在家庭教育促進法中沒有找到約束家長學習家庭教育的相關細則。

家長們提到,目前家庭教育多是自發式學習,家長在學習上呈現兩種趨勢,一種是有意識、愿意花費時間精力學習,另一種則是無意識也沒有時間去學習。對第一種來說,他們希望能夠有相關法條細則“量化”家庭教育學習的內容,像孩子上學一樣,每年、每學期應該學夠多少個學時。對第二種家長來說,相關的約束細則則是懲戒性的,比如不學或者學不夠多少學時,在法律層面上做出何樣的處罰?

有家長補充,通過他們的實踐發現,家庭教育是“前置性”的,也就是說,預防問題比等到孩子真正出現問題再解決更有效。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八條規定家長要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在孕期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這在“前置性”上給家長列出了一個時間線。但家長們也希望,能夠有更量化的指導來督促落實,比如婚前教育、孕期教育時要看夠多少書、聽夠多場講座才算合格,如果做不到會有何種懲戒?

想找個非盈利機構上課

國家能否給配專業老師

同樣是聚焦家庭教育學習,家長們還關注家庭教育實際學習中的“可持續性”。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七條列出政府部門將相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來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十條提出國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依法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活動。家庭教育師資怎么投入是家長們關注的問題。

濟南市北坦小學家委會會長賈立群,大寶上六年級,二寶上三年級,他自身一直在關注并進行著家庭教育的學習。在學習實踐中,他發現“向誰學、怎么學”是很多家長面臨的困惑。賈立群說,前幾年他接觸過一些商業機構的家庭教育指導師,不過因為市場化難以推行,致使在這些機構進行家庭教育學習難以有持續性。

對此,賈立群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從家長的角度,更傾向于向公立性的家庭教育師資學習,如果學校也配備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心理師,并是一種職業化、專業化的服務,對家長來說,可能學習的持續性更強。如果實現此點,需要國家在家庭教育師資上有相應的預算投入。

作為0—3歲嬰幼兒家長

我的家庭教育誰來管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社會協同”受到不少0—3歲嬰幼兒家長關注。

家長劉莉莉提出,在該章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家長們家庭教育學習的“路徑”是很明晰的,比如,中小學校、幼兒園可以采取建立家長學校等方式,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特點,定期組織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并及時聯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但對于孩子在0—3歲的家長來說,她看到,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四條中有“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科學養育指導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這樣的表述,對此,劉莉莉也有她的疑問: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在引導家長家庭教育學習上是否權威,又是否是公益性的?

記者了解到,目前,婦聯部門會為育齡家庭宣傳推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知識、普及家庭教育觀念;也有一些早教機構推出了家庭教育課程及相關APP產品,需要家長自主、付費學習。

作為家長,緯二路小學教師王娜說0—3歲嬰幼兒家長的家庭教育尤為關鍵,不過,目前看來,家長在學習上缺乏指導性的路徑和抓手,當前家庭教育的普及是自上而下式的,其實,可以通過家長自下而上來增加路徑。比如,是否可以設立相關的家庭教育咨詢熱線,0—3歲嬰幼兒家長如果想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可以通過熱線這個平臺家庭教育心理師,鏈接到專家等學習通道。

言傳身教很重要

“好父母”能否有個樣板

家庭教育促進法在家庭教育內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點,強調立德樹人。第一條提到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第三條提到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第十六條也提出父母應該培養孩子的家國情懷、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等。這些法條引起了很多家長的共鳴:“家長也得立德樹人?!?/p>

法律規定了家長履職的底線,但家長想知道“怎么做才是對的”“怎么做才是好的”“我該向誰看齊”。王娜說,從目前見諸報端的家庭教育案例來看,不少是警示家長哪些是不好的、哪些是錯誤的,但他們也想看到正向的范例。

具體到法規細則上,是否可以確定“家庭教育日”,從全社會的角度營造注重家教家風的氛圍。在“怎么做才是對的”“怎么做才是好的”“我該向誰看齊”上是否可以確定“中國好父母”的范例、樣本,給家長一個示范。

孩子愛玩手機

“我認為我教育的沒錯”怎么勸誡

作為家長,杜延霞關注到了這樣一個現象:家庭教育是“私領域”的,發生在家里,可能只有家人才知道自己做得怎么樣;家庭教育的效果又是“隱性”的,好與壞的界限可能沒那么明晰。

這兩個特點造成了家庭教育在監督和評價上存在難點。法規第四十八條規定“居委會、婦聯、監護人所在單位等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鑒于“私領域”的屬性,如何去發現家長“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杜延霞舉了自己遇到的例子,孩子玩手機、電子產品一直是家長們困擾的問題,有家長會用“控制”的做法來阻止孩子玩手機,實際上家庭教育心理師,在孩子超出一定的年齡段,“控制”性的做法反而會起到負面效果,“身邊這樣的例子不少,但這類家長往往認為自己的教育方式沒錯。”

此外,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章,對家庭教育出現的顯性問題是有明確規定的,比如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但是,等到出現“犯罪”這樣的顯性問題再對家長進行約束時,實際上已經意義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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