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東龍法庭:積極開展案件回訪,家庭教育令成效明顯
案件回訪|家庭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貴港市覃塘區人民法院東龍人民法庭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作出《家庭教育令》。為了確保《家庭教育令》的作用真正落到實處,近日,東龍法庭開展案件回訪,檢驗家庭教育令成效。
“您好!我是貴港市覃塘區人民法院東龍法庭的工作人員,需要做個案件回訪……”,這是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微信回訪記錄,覃塘法院東龍法庭在審理一離婚糾紛案件中,發現原被告夫妻二人因感情出現矛盾分居后,沒有及時送婚生子上學,而后因種種原因導致孩子輟學在家。該起離婚案件于今年四月份作出判決的同時,東龍法庭向雙方當事人發出了《家庭教育令》,責令二人要與學校相互配合,盡快送孩子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在本次的案件回訪中,根據家長的反映及拍照出示入學手續表明,目前孩子已經順利進入學校接受教育,該份教育令初見成效。
“您好,我們是東龍法庭的工作人員,今天到你們家,是想了解一下案件處理后,小孩父母對小孩的教育問題是否有所改善。”這是東龍法庭到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當事人家中進行案件回訪,覃塘法院東龍法庭在審理該起離婚糾紛案中,經調查發現,雙方當事人因感情出現矛盾后雙方分居至今已兩年多,而他們的兩名子女一直以來均跟隨男方父母生活,由爺爺奶奶照顧,夫妻二人分居后極少回去看望孩子。而父親為生計外出務工,委托其父母照顧,亦未能長期陪伴孩子。該起離婚案件在東龍法庭成功調解后,基于上述情況,東龍法庭作出了《家庭教育令》,責令父親要多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多給予親情關愛;責令母親要按約定積極探望孩子給予親情關愛。在本次案件回訪中,根據孩子的爺爺奶奶反映,父母雙方都能比以前對小孩給予更多的關注關愛了,父親在工作之余也能夠時不時回來看望小孩,母親也會通過電話關心小孩,還給生活費。由此可見,該份教育令發揮了其作用。
東龍法庭通過微信、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發出家庭教育令的案件進行了回訪,通過回訪了解,所有的義務履行人均能夠按照教育令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庭乃至全社會的責任。法院根據個案實際情況發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父母或者監護人重視未成年人教育,有效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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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區人民法院2022年原創175期
文字、圖片:韋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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